首先,虽然对方的言辞有点听着不舒服,但最好实时说话,否则会对自己不利的。
其次,加班催促有交流证明的,应该可以作为仲裁证明的一部分
第三,保密协议,其实跟技术没有关系不大,跟技术有关的是竞业协议,竞业协议这是需要补偿的。保密协议大部分都是跟公司商业有关,交接其实是劳动法规定的
个人建议,如果你交付的资料是最新的,那么你可以不理会其他无理的要求,其实他说的“出勤天数”和“这月的工作成果”是矛盾的,如果只是去了公司三天算出勤,那么3天做的事是有限的,同时,你提交的资料应该仅限于这3天为最好,否则后面的修改确实不好说清。“被你严重删减过”这个仲裁时可以让对方拿出证据,否则不知道算不算诽谤
最后,还是那句话,好聚好散,自己也平静一下,找个公共场合好好谈谈,有时候退一步海阔天空,聊清楚,并录音。问问他如果出勤只有3天,那么工作做到什么程度才可以交接,如果算加班,那么交接什么样才完整?同时也评估下这个工作完成大概的工作量,可以提一下自己的要求并形成书面协议,如果他不退让,建议你咨询下劳动仲裁委员会或第三方,否则相互越抹越黑对双方都不好,毕竟我也不清楚你的事实处境,只是针对我所看到的提出的个人意见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