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场,无偿加班现象早已见怪不怪,更让无数职场人反感,而作为领导或许有时也有无奈,可事实这件事并非无解,前提是领导要圆滑处理,才不至引发事端。
这几种类型的加班
很容易引发“上下矛盾”
1、“常态化”加班,容易让下属心里怨言不断
俗话说:加班就像借钱,应该是救急不救穷。
那什么是工作救“急”呢?就是突发的工作任务、某个重要节点赶进度,又或是特殊紧急状况,像类似这种加班,其实很容易让人理解和接受。
可如果是一周五个工作日,加班就得加三四天,甚至周末还被叫来与工位加深感情,那这种频率的加班就是“常态化”加班。
话说如果加班也可以,加班费按规定安排,那起码也能让下属心理平衡,可问题是领导既不想多出钱,又想让员工多干活儿,这不明显白**吗?
何况这种加班不是偶尔,而是频繁。所以不用怀疑地说,像这种“常态化”加班,一定会让下属心中积攒很多怨言。
2、“内卷式”加班,让下属对工作产生反感
如果说“救急”加班下属能接受,那“内卷式”加班,就很容易让人对工作产生反感。
在上市公司做财务的朋友就有这种经历。她说公司规定6点下班,但每次下班音乐响,大家都充耳不闻,因为谁都不想当带头下班的“出头鸟”。可一旦有人熬不住开始先走,那后面必定有人陆续跟风。
她说,大家装模作样的加班,其实并不是手头有紧急工作处理,而是她的部门领导,因为是外派住宿舍不用回家,又习惯以加班时间论绩效长短,所以同事们就“内卷式”加班,比谁走得晚,但私底下都叫苦不迭。
其实这种跟工作进度和效率无关的加班,纯粹就是无意义的精神内耗,而领导倡导的这种畸形加班文化,只会让下属对工作越来越反感。
3、“压榨式”加班,会把下属推向领导的对立面
前阵子热播剧《二十不惑2》里,梁爽被“压榨式”加班,看得打工人直扎心!
梁爽因主播口红盲盒创下业绩新高,去找蒋总申请提升薪资,可蒋总却在这时玩“对比压榨”,指着旁边手机里的主播说,看人家连播15个小时还精神饱满,如果她也能做到就答应。
最后,梁爽虽违背内心几百个不愿意答应了,可相信从那时起,她也把蒋总划到了资本家行列,甚至站到了他的对立面。其实这也难怪,因为那时蒋总的确把“压榨式”加班,运用得淋漓尽致。
可别忘了谁的心中都有一杆称,为当时的利益向非等价低头,并不代表心中接受,而矛盾的火种一旦撒下,双方的对立局面就已形成。还有平时工作中,领导安排的不合理、超负荷的工作任务,都是上下级矛盾的根源。
4、“强制型”加班,直接让上下级矛盾“白热化”
哲学家叔本华曾说,强制的信仰只会引起反感。
而职场上,领导“强制型”要求加班,不仅让下属反感,更直接让上下级矛盾“白热化”,将双方关系降至冰点,严重时更可能给公司带来极**烦或经济损失,就像开头新闻中按电梯强制员工加班的领导。
明明付薪酬的时间是八小时,却硬想占便宜让员工干到十几小时,更可气的是领导还自认为是正常现象,用道德绑架强制加班,那员工自然不会屈服摆布。
要知道,即使是工作任务需要的必要性加班,领导也应该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好商好量,或是认真听其心理诉求,并在加班之后做出相应安抚工作。
对于必要性的加班
领导遵循这几种安抚原则
1、“有难同当”,能弱化下属的反感心理
记得在知乎看过一个提问:你心目中的好上司是什么样的?
其中最高赞回答是这么说的:“肯陪我加班,就是这么简单。”
当工作确实需要加班,如果领导能陪同奋战,与下属“有难同当”,那对下属来说加班的反感心理就会好很多;反之,如果领导只是安排下属加班,而自己却按下班点潇洒走人,那么就会加深下属的不满。
这就像心理学上所说的“共情”,当自己的痛苦感受被别人一起感知时,这种痛苦就会得到相应缓解。
所以在很多下属心里,如果加班时有领导陪同,与自己“共情”那些崩溃的瞬间,那加班的反感心理就会得以弱化。
2、行动上表示感谢,或“择机补偿”
加班既然是无偿,那被“看见”就很重要,“情”和“钱”总得占一样,因为谁都不希望辛苦付出以无声收场,所以当下属加班,领导真诚表达谢意就很有必要。
当然,如果加班时领导能在行动上表示感谢那更好。比如,用部门经费或自掏腰包,给下属买零食、加夜宵,或在工作有成果后,请吃大餐,花不了多少钱,却能让人感受到实在的温暖。
除此,领导也可采取“择机补偿”的方式。比如,今晚加班,明天可以晚来;平时下属有事请会儿假,可以不扣工资;偶遇下属或家人生病,用心买礼物去探望。
总之人都是感情动物,真诚和互助也是相互的,平时领导待下属不薄,关键时刻下属自然也配合加班。
3、在能力范围内,争取适当的经济补贴
这主要针对大项目或重要节点的加班,部门领导可在项目成功后,根据自身能力向公司申请适当补贴。相信只要清楚陈述部门成员的辛苦努力,有理有据且补贴合理,公司就会给面子。
当然这个补贴自然是经济型最佳,而如果是公司制度钳制,或怕“特殊化”影响整体管理,也可通过其他形式补贴。其实只要付出有回声,多数人也不会锱铢必较。
再退一步讲,如果领导不遗余力地去争取补贴,即使最后没有成功,那下属起码也会感恩领导的这份用心,从而抵消一部分加班的吃亏心理。
最后
呼兰在脱口秀节目中说:职场上就是卷有卷的价格,躺有躺的价格。
当然,加班也应该有加班的价格,只是很多公司习惯了加班就是义务,尤其是那些没必要、不合理且强制性的加班,不仅令员工反感,更会引发上下级矛盾。
而对于无偿加班,领导一定要明白的是:这并不是理所当然,好商好量地打“感情牌”才有转圜,如果走“强制型”路线,“东窗事发”就不在话下。(end)
话说回来,遇到强制加班问题,就有可能遇到劳资纠纷。
比如:活干得稀烂还赖着不走,动不动要仲裁,遇到这种员工怎么办?
吃透了劳动法,就能把它变成解除劳动关系的趁手工具。
这需要我们用数学的视角看劳动法,把法条看作一个个公式,而不是一串串句子。
例如。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这个法条把它变成公式就是:
【合法解除的要件】=
合法合理的规章制度(程序、内容)
+制度中有违规事实、严重程度匹配的条款
+违规事实
+解除前告知工会
+向员工送达解除通知
想要合法辞退员工,就得在情境中搜集公式里包含的各个元素。
第一,公司有没有“合法合理的规章制度(程序、内容)”?
第二,“制度中有违规事实、严重程度匹配的条款”吗?
第三,抓到了员工的“违规事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