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扪心自问,如果你是里面角色中的你,公平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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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qdb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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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xon| | 2012-8-30 15: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如果电工确是全才,确实能搞定产品;
如果业务确是业务,确实 能把产品卖出;
如果投资人,确实 真投100W.
那么上述分配就比较合理,可以开始了。
我最担心的就是业务。一次一次的要求改进产品,电工刚开始还比较有信心,但慢慢地,他发现业务跟折磨人一样,眼看着100已经消耗的差不多了,电工没耐心了,业务也慢腹怨言了,最后,投资人也失望了,最后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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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anjj| | 2012-8-30 18:46 | 只看该作者
这个业务就是挖原公司墙角的。

这样的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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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db222|  楼主 | 2012-8-30 21:12 | 只看该作者
这个业务就是挖原公司墙角的。

这样的也合作?
sinanjj 发表于 2012-8-30 18:46

大家都不是圣人,我觉得只要人来的光明磊落,离得光明磊落,就没有什么好指责的,又不是买了身契给原公司,中兴华为出来创业的,多如牛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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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555265| | 2012-8-30 21:13 | 只看该作者
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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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db222|  楼主 | 2012-8-30 21:25 | 只看该作者
不是怎么分配合理的问题,是是否圣洁的问题。

你看看搞的这个公司,有什么开头,就有什么结尾。
sinanjj 发表于 2012-8-30 13:56

会不会是有一点偏激?按你的意思,去你公司工作,就不能再离职去别相同公司?不能创业?
我觉得:钱永远不可能一个人去赚的,产品也不可能就你一家去生产的,世界大的很,市场也大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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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kj| | 2012-8-31 08:21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投资人有点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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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anjj| | 2012-8-31 10:1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不是圣人,我觉得只要人来的光明磊落,离得光明磊落,就没有什么好指责的,又不是买了身契给原公司,中兴华为出来创业的,多如牛毛吧!
qdb222 发表于 2012-8-30 21:12


不是圣人那失败的时候也别怪老天。


还“人来的光明磊落”??一个在同行业公司做销售的经理,自己参股一个销售同样产品的公司,而且还在职!这叫“光明磊落”???

这叫“就没有什么好指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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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anjj| | 2012-8-31 10:14 | 只看该作者
会不会是有一点偏激?按你的意思,去你公司工作,就不能再离职去别相同公司?不能创业?
我觉得:钱永远不可能一个人去赚的,产品也不可能就你一家去生产的,世界大的很,市场也大的很 ...
qdb222 发表于 2012-8-30 21:25


关键问题是:技术上是否有创新,是否就是直接拿原公司的东西出来的。

我看,多多少少有这种性质吧。有这个至少要和原公司领导打个招呼,争得人家的同意。

“去你公司工作,就不能再离职去别相同公司”
-------支付了相关费用的,就不能去相同公司,不支付相关费用的,就可以去相同公司。但是不论是否支付费用,都不能拿原有公司的东西出来卖。
你这法律也没学好----一般逻辑思维不行的,技术也不会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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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db222|  楼主 | 2012-8-31 14:14 | 只看该作者
不是圣人那失败的时候也别怪老天。


还“人来的光明磊落”??一个在同行业公司做销售的经理,自己参股一个销售同样产品的公司,而且还在职!这叫“光明磊落”???

这叫“就没有什么好指责的“??? ...
sinanjj 发表于 2012-8-31 10:10
既然是创业,是准备离职来做,不是一脚搭两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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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eepybear| | 2012-8-31 14:31 | 只看该作者
准备是将来时,不是过去时。
是不是骑驴找马:成了,就辞职;不成,就当没发生,接着骑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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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herhu| | 2012-8-31 14:39 | 只看该作者
坐下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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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Ants| | 2012-8-31 14:47 | 只看该作者
既然是创业,是准备离职来做,不是一脚搭两床
qdb222 发表于 2012-8-31 14:14


其实我觉得,司南是提醒你,不要把那个经理的档案拿过来修加修改就生产。如果你没做起来,他原来的公司可能不理会,如果你们做起来了,结果是那个经理坐牢,你赔钱。开公司不懂点法务,死了都不知道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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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db222|  楼主 | 2012-8-31 14:59 | 只看该作者
其实我觉得,司南是提醒你,不要把那个经理的档案拿过来修加修改就生产。如果你没做起来,他原来的公司可能不理会,如果你们做起来了,结果是那个经理坐牢,你赔钱。开公司不懂点法务,死了都不知道怎么回事。 ...
PowerAnts 发表于 2012-8-31 14:47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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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anjj| | 2012-8-31 16:02 | 只看该作者
反正单子不签人家不离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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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f336| | 2012-9-2 08:49 | 只看该作者
业务和楼主都不会来这 楼主就是电工
511 发表于 2012-8-30 13:44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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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db222|  楼主 | 2012-9-2 12:09 | 只看该作者
反正单子不签人家不离职吧!
sinanjj 发表于 2012-8-31 16:02

谅人谅己,这也很正常吧,大家都不容易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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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anjj| | 2012-9-3 11:4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sinanjj 于 2012-9-3 15:57 编辑

一个大公司的销售经理自己入股个小公司卖一样的东西,然后要求"谅人谅己"


一个女人同时陪两个丈夫是不是也可以算是"谅人谅己"?

不知道角色中人物会作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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涛行九天| | 2012-9-20 23:10 | 只看该作者
别人怎么说都是扯,关键还是看你自己,你觉得合适就做,有了矛盾再去解决。
优柔寡断什么也干不成,决定了就去干,没必要听别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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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dingding1988| | 2012-9-21 08:37 | 只看该作者
不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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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xxxysh123456| | 2012-9-21 15:37 | 只看该作者
多半搞不下去 后面分期会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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