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招呼都不打,就把专利的第一发明人改成他,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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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voe 发表于 2017-7-6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建议直接找老板谈
职务发明就不要说了。
icecut 发表于 2017-7-6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服可以找他要钱.不给可以走人.多简单的事...
ruanhongyu 发表于 2017-7-6 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保留能证明是你发明的证据,和老板摊开谈,谈不来就走法律途径。
wlq_9 发表于 2017-7-6 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署名就别争了,有现金奖励才是真的。职务发明在很多公司都是属于工作强制的内容之一。
我自己写的专利,署名都在第三位。第一是BOSS,第二是技术部门的负责人老板心腹。第三才是发明人本人。
然而,我并不关心这个,毕竟每个专利都明码标价有奖励的。
另外,做为研发工程师,一个整几个发明专利简直就是小菜一碟。


 楼主| xfzl 发表于 2017-7-6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sky1234657 发表于 2017-7-6 12:57
实审时候 给些过不了的答复 把那几个作废就好

等到实审,我估计早就不在公司了。
thinkabout4451 发表于 2017-7-6 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专利所有权应该是属公司的,所以还剩个名字可以别纠结了,
都工作了,可以直接和boss提下奖金的事,就说如果有奖金,以后还能再搞些创意发明之类
 楼主| xfzl 发表于 2017-7-6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wlq_9 发表于 2017-7-6 13:59
署名就别争了,有现金奖励才是真的。职务发明在很多公司都是属于工作强制的内容之一。
我自己写的专利,署 ...

奖励我是等不到了,2年过后,我早就不在公司了。
 楼主| xfzl 发表于 2017-7-6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ruanhongyu 发表于 2017-7-6 13:58
保留能证明是你发明的证据,和老板摊开谈,谈不来就走法律途径。

法律途径,算了,太麻烦,成本太高。
 楼主| xfzl 发表于 2017-7-6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icecut 发表于 2017-7-6 13:54
不服可以找他要钱.不给可以走人.多简单的事...

现在还得再忍忍,等三个月后,我肯定走人。
 楼主| xfzl 发表于 2017-7-6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thinkabout4451 发表于 2017-7-6 14:42
专利所有权应该是属公司的,所以还剩个名字可以别纠结了,
都工作了,可以直接和boss提下奖金的事,就说如 ...

嗯嗯,谢谢你的建议
ruanhongyu 发表于 2017-7-6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xfzl 发表于 2017-7-6 14:45
法律途径,算了,太麻烦,成本太高。

如果胜诉了,可以向被告索赔诉讼费的。
dawei360 发表于 2017-7-6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专利是要交费用的,你交还是公司交???肯定是公司交
王紫豪 发表于 2017-7-6 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没有啥用,专利的所有权归公司的,署名不署名,这个没有啥用啊,至于奖励,既然专利权属于公司,自然奖励也属于公司了。楼主如果觉得冤枉,直接找老板谈就是了。个人认为,多得点实惠,比署名啥的更重要
6688hyc 发表于 2017-7-6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都太坏了 老板都心黑
 楼主| xfzl 发表于 2017-7-6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dawei360 发表于 2017-7-6 17:08
当然专利是要交费用的,你交还是公司交???肯定是公司交

那专利权是公司还是个人。这是相对应的。
 楼主| xfzl 发表于 2017-7-6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王紫豪 发表于 2017-7-6 17:17
其实没有啥用,专利的所有权归公司的,署名不署名,这个没有啥用啊,至于奖励,既然专利权属于公司,自然奖 ...

关键是实惠没得到啊
钻研的鱼 发表于 2017-7-6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署名权是要争的。
    所有权属于公司,这个没有问题。署名是有用的,特别是第一作者。今后要评职称吧,可能还会有其它用途。
   厚道的公司,谁写专利,谁就是第一作者,并且给第一作者奖励。不能老板什么都不干,所有权也要,署名权也要,员工什么都没有。
梦想 发表于 2017-7-6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实用新型专利,俗称小发明,前提是能在商业价值上得到体现,争取些奖励即可。但是发明专利,如果能审核通过,这个权利还是可以争取的。中国专利每年百万件,实际商用价值连3%都不到。
yang_alex 发表于 2017-7-6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xfzl 发表于 2017-7-6 12:56
甚意思,不懂!

老板不仁,你就不义。以直报直,以怨抱怨。再次点,下次需要你写专利,你会怎么办?
 楼主| xfzl 发表于 2017-7-6 21: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钻研的鱼 发表于 2017-7-6 18:06
署名权是要争的。
    所有权属于公司,这个没有问题。署名是有用的,特别是第一作者。今后要评职称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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