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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文献中见过这种压力传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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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12864|  楼主 | 2008-8-2 04: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沙发
tyw| | 2008-8-2 05:50 | 只看该作者

这么普通的东东很容易找到无效证据的,关键是找到适当的关

这么普通的东东很容易找到无效证据的,关键是找到适当的关键词才好找,
1.有多个关键词要用"%"连接,例如"应变式%力%传感器"
2.把关键词填入名称栏或摘要栏
3.勾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三项
4.点选检索
5.减少,增加或变换关键词继续找

http://www.sipo.gov.cn/sipo2008/zl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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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兰天白云| | 2008-8-2 08:19 | 只看该作者

称重传感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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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12864|  楼主 | 2008-8-2 11:51 | 只看该作者

多谢tyw,我诉对方无效的时候检索过的

在2份国内专利中有相同的传感器,但是就同行厂家去年输掉的同样的官司的复审委判决书看,专利局竟然认为,公知技术应用于一个新产品就具备了创造性,比如此前该传感器都应用于手提电子秤,但是如果将该传感器应用于握力计“领域”,就具备了创造性。

我都不知道专利局复审委吃了多少好处,这种对创造性的解释,我在专利法中根本没看到。

所以我想,我需要在教材和文献、手册中找到同样类型的传感器,这样才有可能脱离专利局领域的制约,否则我们公司还是要完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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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tyw| | 2008-8-2 15:44 | 只看该作者

要无效人家,自已先得有耐心

你要仔细研究对方专利的权利要求及保护范围,再根据这些特征来搜索
数字式握力计以前好象没见过,现在有很多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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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cnchip| | 2008-8-2 20:24 | 只看该作者

咦,tyw怎么知道楼主要干啥啊?人家开始也只说要打官司啊

厉害!
留个记号关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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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tyw| | 2008-8-2 20:36 | 只看该作者

哈哈,lz给俺发过短消息了

类似麻烦俺也碰到过,花点时间,总会找到证据的,lz的东东肯定不是死马新发明.耐心点会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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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12864|  楼主 | 2008-8-3 00:08 | 只看该作者

都郁闷死了

我提交给复审委的证据都是从权利要求书出发的,从技术本身看,无效掉对方专利是没问题的,只是复审委对创造性的解释实在太灵活了,似乎一个计价秤已成公知技术之后,你基于同样原理开发出一个人体秤,也会受到专利保护,这就麻烦了,同样的传感器用于不同的产品,都可能重新产生壁垒,而这个传感器90年代开始已经成为传感器厂家的标准定型产品,只是该传感器一直是用于电子吊秤的,专利权人第一次将其用于握力计就具备了创造性么?

郁闷。。。tyw兄有办法化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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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tyw| | 2008-8-3 06:22 | 只看该作者

你把对方专利贴上来让大家想想办法看

到这地步了应该没啥顾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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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12864|  楼主 | 2008-8-3 10:57 | 只看该作者

谢谢tyw,当然没啥顾及的了

关于机械结构部分,我检索了一大堆日本过期专利可以覆盖,现在问题就在于传感器部分了,我的证据是3个国内专利:
1、92102476.2
2、92205972.1
3、95221202.1
我这三个证据都和电子吊秤产品相关,虽然1中主要是测力传感器,但摘要里面偏偏又说这些传感器是供电子吊秤使用,唉。

倒是找到一些使用相同原理、不同形状弹性梁的电子握力计,但似乎这个说服力不强。

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中规定,"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这种新的技术方案能够在产业上制造出具有使用价值和实际用途的产品。显然,实用新型专利应具备以下特征;一是实用新型必须是一种产品,并适于实用的产品。如仪器、设备、用具或日用品;二是它必须具有一定的形状和结构。如果是没有固定形态的物质,如气体、液体、呈粉末状的固体(砂糖、面粉)等,均不能成为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对象。

这样看来,似乎公知技术应用于新产品的确是可以产生实用新型的


相关链接:http://search.sipo.gov.cn/sipo/zljs/hyjs-yx-new.jsp?recid=CN97216613.0&leixin=syxx&title=握力计&ipc=G01L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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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tyw| | 2008-8-3 16:58 | 只看该作者

你的传感器是买来的话还有戏

若是仿造的就欠妥了
对方对结构部分作了较严密的防守,除非你能证明对手也是抄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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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12864|  楼主 | 2008-8-3 22:31 | 只看该作者

传感器是买来的

但传感器厂家自己也说这款传感器是1992年为了电子吊秤而开发的。

从手头上的日本握力计的专利来看,机械结构方面都可以覆盖对手的专利,只是传感器不同,用这3个国内的传感器组合吧,本来从技术本身已经很完美了,可惜复审委认为应用于称重的传感器和握力计属于不同领域。专利权人是第一个把这种传感器应用于握力计领域,取得了良好的技术效果,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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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tyw| | 2008-8-4 07:18 | 只看该作者

产品做成一样的麻烦就来了

"复审委认为应用于称重的传感器和握力计属于不同领域",那你就在这个不同领域继续找证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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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12864|  楼主 | 2008-8-6 01:54 | 只看该作者

多谢tyw!

继续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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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power| | 2008-8-6 02:36 | 只看该作者

老T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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