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我们还能解俜员工吗?

[复制链接]
4147|28
手机看帖
扫描二维码
随时随地手机跟帖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lschenxq|  楼主 | 2008-9-21 16: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公司是专业做工控产品设计的,有一个员工已经工作了5到6年了,一直做电路板SCH和PCB设计,但一直做不好,经常不是漏画一根连线或搞错IC封装。我们在小地方,培养人不容易,也希望个人能提高改正,公司曾进行过一次降薪处罚但没有解聘,只是让其到总公司产品生产部门工作。2007年应其要求,公司研发部同意其回来工作,但要求不能再犯以前的毛病。但其仍不能很好做事,在一个设计中24V/12V的DC/DC地线不连(又是漏线);另外一个产品设计更绝,第二稿搞错IC封装,第三稿搞错LED指示灯的物理位置(定位),第四稿则拿第二稿 (有IC封装错误)来修改LED定位(先说明一下,我公司对第一稿的试制错误不考核,但要求调试后第二稿不能有错)。公司实在忍无可忍,在2007年12月解聘了他。但他不服,认为公司无理解聘,认为漏线的原因是他画完 PCB后审核的人没帮他审核出来;而搞错IC封装、LED定位出错最终造成样品调试时间延期是总设计师的错:他只负责PCB设计,产品整个设计周期不是他的事!?因此,他提请进行了劳动仲裁。仲裁是认定其工作技能有缺陷不能胜任工作。他不服,提请法院起诉。法院刚判决下来,认定是公司错(即该员工不存在劳动技能问题和劳 动态度问题),理由是任何产品开发都需要摸索。我现在不明白的是:
1、劳动法只是保护劳动者的法律而不是规范劳动者和企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
2、产品开发需要摸索没错,但一个工作了5、6年的"老设计"漏线和搞错封装跟"摸索"有什么关系?这该是最基本的技能呀!产品设计原理性错误是总设计师负责的,我们也从没在这个环节责怪过该员工。但怎么上面的错误都是别人的了?PCB板因为这种低级错误不能用,需要一稿一稿的去改,工期影响怎么跟他就没关系了呢?
3、若这份法院判决有效/生效,那么可以想象:以后任何员工想离开公司只要不断的做错事逼迫公司解聘,可以到想去的地方工作外还可以得到一笔解聘费用;公司则除付出一笔解聘费用外,还得为因此造成的合同延误买单,而离开的员工不需付任何责任!?这样公司还有法开吗?由此造成公司损失最终必将影响仍在公司工作的员工的利益,那么这些劳动者的权益又该谁来维护?!

现在法院这么判了,我们该怎么办?请各位GGJJMM给说说支个招。

相关帖子

沙发
hjh2008| | 2008-9-21 16:58 | 只看该作者

看来LZ是领导层人物啊!

不用解聘他,制定一书面规定明细个人责任,如果是他失职则扣钱,扣多了他自然就走了!

使用特权

评论回复
板凳
Wxy8030| | 2008-9-21 17:43 | 只看该作者

也的看是什么PCB

很复杂的PCB有点问题是很正常的

使用特权

评论回复
地板
木头东瓜| | 2008-9-21 17:49 | 只看该作者

一般来说

老板来这里诉苦是不被看好的

使用特权

评论回复
5
HZMAC| | 2008-9-21 18:13 | 只看该作者

重要的是人性化管理

再聘个,两个竞争,相比之下责优录取.重要的是人性化管理.

使用特权

评论回复
6
农民讲习所| | 2008-9-21 18:31 | 只看该作者

新劳动法就是这样的

保护的是员工。

使用特权

评论回复
7
edanzg| | 2008-9-21 19:05 | 只看该作者

那就不要解聘了,调到生产线做员工去。

新劳动法的出现,和管理成本的增加将会慢慢促使一些公司把一部分或者全部技术活外包出去,同时会使分工越来越明细,以后这方面的设计公司,顾问公司在中国会多起来。在前几年搞设计公司是不怎么行的。

使用特权

评论回复
8
hq_y| | 2008-9-21 19:08 | 只看该作者

亡羊补牢,再细化pcb设计规则和劳动岗位职责好了;

以后不管是苦力外包,知识外包,尤其是pcb外包是正常的;

使用特权

评论回复
9
木头东瓜| | 2008-9-21 19:32 | 只看该作者

那人的顶头上司

项目经理?总工?部门经理是吃干饭的?
显然是作坊大了,管理跟不上,重要的一个环节居然没人检查复核!
楼主自己反思先吧

使用特权

评论回复
10
taoest| | 2008-9-21 22:46 | 只看该作者

降工资

降工资,调他去做PCB审核。逼他自己辞职。

使用特权

评论回复
11
cnchip| | 2008-9-22 01:31 | 只看该作者

这种错误确实不该,严重失职!

但,公司竟然能容忍如此粗心大意心不在焉的一个人5、6年时间?
还有,干嘛在07年12月解聘呢?这让人很不舒服,他可能就冲你解聘的时间而窝火!

所以俺认为,试用期后,在员工的工作能力问题上公司得负全责!因为已经给了公司足够的考察时间!

楼主还是给点补偿协商解聘吧,因为你解聘的时间太敏感了,谁都不舒服的!

使用特权

评论回复
12
cnchip| | 2008-9-22 01:34 | 只看该作者

另,

别怪判决,相比冤假错案,这个算什么?

使用特权

评论回复
13
yewuyi| | 2008-9-22 08:43 | 只看该作者

~~

法院判决有道理。。。

主要是管理方法失责。。。

LS有几个俺BS一下。。。



特别说明:不能搞成口水帖。。。

使用特权

评论回复
14
xwj| | 2008-9-22 08:47 | 只看该作者

都“不合格?都“工作了5到6年了”才不合格???

你们找干嘛去了???

LZ干了多久了?
小心哪天你的老板也说你不合格把你直接解聘了哦~~~~

使用特权

评论回复
15
yewuyi| | 2008-9-22 08:52 | 只看该作者

BS hjh2008

hjh2008 发表于 2008-9-21 16:58 技术交流 ←返回版面    

2楼: 看来LZ是领导层人物啊! 

不用解聘他,制定一书面规定明细个人责任,如果是他失职则扣钱,扣多了他自然就走了!

 
 
:hjh2008看来没什么经验,这种事情一般只能扣奖金,不能扣基本工资,再辅助调薪手段处理,大家都调薪,但因为他技能水平低,所以就不给调薪,时间长了,他自然会努力或者走人,否则他必定被社会淘汰。。。
hjh2008兄弟那招显然是‘玩人’的,要考虑‘政治影响’,虽然他出了很多问题,但为什么能通过了层层设计审核关???你用这种手段处理他,其他工程师都在看着呢,他不称职的话,企业为什么5、6年一直用他?总有点过河拆桥的嫌疑,不能激起大家兔死狐悲的感觉,否则。。。

使用特权

评论回复
16
yewuyi| | 2008-9-22 08:57 | 只看该作者

呵呵,也BS一下edanzg

edanzg 发表于 2008-9-21 19:05 技术交流 ←返回版面    

7楼: 那就不要解聘了,调到生产线做员工去。 

:你这样显然要被人告的,劳动合同中还有对劳动岗位的约定,不是你想说调动就调动的,如果可以这样调动的话,那就问题大了,例如老板哪次看某个员工不顺眼想开了他,但又不想付他补偿金和赔偿金,直接把他从原来的劳动岗位调动到去打扫厕所怎么办???


呵呵,给别人打工最后成这样下场,恐怕只能是跳楼了把。。。

使用特权

评论回复
17
yewuyi| | 2008-9-22 09:01 | 只看该作者

呵呵,再BS一下taoest

taoest 发表于 2008-9-21 22:46 技术交流 ←返回版面    

10楼: 降工资 

降工资,调他去做PCB审核。逼他自己辞职。
 
 
:taoest方法显然和edanzg的方法本质相同,估计兄弟你也是给别人打工,如果哪天你老板这样对你,不知道你会怎么想?如果同意了这种方式,那中国的农民企业家们估计马上就会发扬光大,乱用滥用,恐怕最后只能造成企业和员工的严重对立把,谁也不能相信谁,嘿嘿,写代码就不给正确的源代码看你怎么着。。。

使用特权

评论回复
18
hq_y| | 2008-9-22 09:06 | 只看该作者

呵呵~~~~~~~~``看看~~~~~~~```

使用特权

评论回复
19
yewuyi| | 2008-9-22 09:36 | 只看该作者

俺的解决方法:

主要从以下几个关键点处理这个问题,解雇他不是目的,主要目的是要通过合理、合法的手段帮助他自我提高、提升技能、克服一些懒惰、随意的恶习,处理方法主要还是从经济角度考虑:
1、一般企业做产品开发时,都会根据具体的项目给出一定的开发奖金;
实际操作:项目主管确定开发进度策划表,并将开发奖金明确到每个岗位,然后随他怎么折腾,只要在开发进度完成任务就核发他那一份奖金,否则就减额甚至清零,提前完成的还能再奖。
不足地方:可能带来一定的开发浪费,例如本来PCB做一次样板就可以的,但他犯错要做两次,但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多做一次PCB带来的费用增加根本不关键,最怕的还是项目延期上市,当然了,对于精打细算的企业非要压缩这个费用,可以多增加一些设计审核环节,从原则上讲,项目主管本来就有责任、有义务对项目设计进行审核,否则这项目主管也太好当了把。。。

2、员工的工资组成中一般都有一定比例的月度考核,对于开发性质的员工,我建议的考核比例一般不能超出15%,主要还是象征性;
实际操作:每个月对开发工程师犯的错误进行统计并核算损失,例如损失总额为1000员,A造成100,B造成500,C造成400,D无错误,那么A扣发其考核工资的10%,B扣发其考核工资的50%、C扣发其考核工资的40%,无错误的D给予扣发总额30%的奖励。
不足之处:
(1)因为每个人的考核比例是一样的,但每个人的工资基数不一样,可能造成扣发比例相同,但扣发数额不同的现象,还有可能因此出现‘串供作案’的现象,也就是工资基数大员工让工资基数低的员工冒充领罪,从而实现少扣钱的目的,但这并不关键,少扣就少扣把,主要是实现对他们的警告和提示,少扣很关键吗?他们少扣点钱无非就是出去喝喝酒,哎,就当他们沟通、加深感情的费用把。。。
(2)从原理上奖,扣发永远大于奖励,部分员工可能心有猜忌,这可通过平时的企业文化宣传解决该问题
(3)第一个不足之处可通过年度调薪部分解决

3、每年度的调薪幅度,职务升迁
实际操作:犯错多的员工当然要少调薪甚至不调薪了,职务升迁也就别想了,这没的说,大家都能接受,通过这也能部分解决上条不足之处的第一条,冒充零罪可能就要影响你的调薪幅度,可要想仔细了,替罪羊可不是你想当就让你当得了的。。。

4、其它福利,例如带薪休假、例如公费旅游、例如公费培训等
该条实际操作根据每个企业实际情况执行
---------------------------------------------------------------

使用特权

评论回复
20
yewuyi| | 2008-9-22 09:41 | 只看该作者

上面方法肯定还有不能解决的问题

遇到一个员工他不计较扣钱,他就是死猪不怕开水烫,怎么办?

很简单,付给他补偿金,直接开除,但请企业要记好了,千万别妄想着省去这个补偿金,否则你这个企业在员工内心中的诚信力可能会大打折扣,如果出现对诚信力的怀疑,那上帝也救不了你这个企业了。。。

花点小钱买个企业的长治久安,有什么不合算的呢?

使用特权

评论回复
发新帖 我要提问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1

主题

1

帖子

0

粉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