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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8家餐厅吃饭放指甲要求免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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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pcb|  楼主 | 2024-10-14 10: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补贴”旅行中的支出,男子钱某及其女友何某某在短期内以同样的方式向多家餐厅投放事先准备好的异物,要求店家予以免单和赔偿。他们共索取18家餐厅免单及赔偿款55700元,其中既遂17600余元。
2024年3月某天中午,钱某及其女友何某某在浦东新区一商场饭店用餐时称吃到指甲,要求饭店免单并以当前消费金额的10倍予以赔偿,否则将向相关部门投诉。饭店碍于名声,在协商后予以免单及500元的额外赔偿。事后店长认为事有蹊跷,便安排人员跟随,发现两人至该商场的另一家菜馆用餐,于是便电话提醒此店员工关注此二人。用餐期间钱某、何某某果然以同样的理由要求菜馆免单及额外赔偿,由于该店已事先收到提醒,故选择直接报警处理。
警方经过调查发现,两人早已不是第一次吃到“有异物”的菜品并要求赔偿。
2024年3月,钱某、何某某先后至南京 、苏州、无锡、上海的18家餐饮场所,采用在就餐过程时将事先准备的指甲投放在食物中,后以吃到该指甲为由,以向有关部门投诉为名的方式,迫使店方免单餐费及赔偿金,共计获利 17600余元。两人在此期间连续作案,直至上述饭店报警处理后,才将两人的犯罪行为彻底揭开。
据钱某供述,其之前在一家餐饮店里用餐时,真实地发生过吃到指甲的情况,当时两人报警处理,通过调查确认系商家的责任,最后商家免单并赔偿了1000元。没成想,钱某竟萌生了以此获取钱财的念头。
承办检察官认为,被告人钱某、何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以向有关部门举报为要挟进行敲诈勒索,使店家产生影响生意、被卫生监管部门处罚的恐惧而给付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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