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用手推桌子时,通过手和桌子的直接接触,把力作用在桌子上;马拉车时,通过绳子和车的直接接触,把力作用在车上。在这些例子里,力都是发生在直接接触的物体之间的。这种力的作用,叫做“接触作用”或“近距作用”。 近代物理学的发展告诉我们,凡是有电荷的地方,四周就存在着电场,即任何电荷都在自己周围的空间激发电场;而电场的基本性质是,它对于处在其中的任何其它电荷都有作用力,称为“电场力”。
——摘自《电磁场》
个人的一点理解: 上面的论述已经很明确了。物体之间的作用力有两类:直接“接触”作用力和间接的“场”作用力。 我想这两类力的作用的共性是:都是物体之间的相互作用,最终的结果可能会导致物体的某些状态发生变化(例如位移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