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单位的钱被盗,使俺除工资外"颗粒无收"...但是俺还活着~~~
再着就是**让俺"赔手机"~~~俺认命...俺相信**的安排---手机洗衣漂流记 香斑竹俺送前辈一个Nokia-5300吧,顺致敬礼
但俺还是谢谢香帮主~~~自己的罪过自己来偿还~~~
实际上俺发完三十年睡梦烟云去,回首邮箱惊现万元---何也???就不关心之事了~~~
俺觉得楼主没错呀~~~他的一贴引发如此震动,俺是同情楼主的~~~
楼主的一万元是赞助俺出书的~~~实际俺出书是不用自己掏腰包的,只是俺写完了感觉不满意和比较忙...
哈哈~~~俺就是这样的人~~~匠人你不是通知俺这个"热心网友"领取老王的变压器了吗???
俺不也是没给你回短信吗???
总之,"不义之财"还是少动为好,免得"做梦带手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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