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xzy568 于 2011-3-4 21:53 编辑
真搞不懂,居然有人拿地方法规抗辨,劳动合同法是全国人大通过的,地方法规是地方人大通过的,两者相抵触时以全国人大的通过的法律为准,不得以地方法规抗辨
以下为劳动合同法中关于保密协议的条款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注意看了,其中规定补偿是按月补偿,如果没有按月补偿就没有保密义务
另外如果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以下为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内容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