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制度还没科举严密!
1905 年,清廷下诏,终结了一千三百年的科举制度。
但你知道吗,废除科举 117 年之后的今天,我们国家的一项重大社会制度,竟然还不如科举制度严密,这就是专利审查。
任何人要获得专利权,都必须先通过专利审查。而审查员首先看到的就是“专利请求书”,确切说是一张表,下面这样子,注意红圈:
所以,审查员还没开始工作,就已经知道发明人、申请人、代理人这些信息了,而这正是问题所在。
专利授权的条件是“三性”: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和谁发明的、谁申请的、谁代理的根本没关系。但是,因为先给审查员看到了这些无关信息,就会给他们以心理暗示,其实就是“以貌取人”。如果一张请求书的发明人是某院士、申请人是中科院、代理人是大律师,另一张请求书的发明人是羊尾巴村李二狗,申请人是他自己,没有代理,审查员的主观感受会一样吗?谁能保证不影响审查公平性呢?
不要以为业外人士的“奇思妙想”就一定是垃圾。DNA 双螺旋模型的提出者之一克里克是学物理的,如果他的 DNA 论文落到中国审查员手里,恐怕凶多吉少。退一万步,就算李二狗确实不如院士,也应该在公平审查之后败下阵来,而不是被院士的大帽子压趴下——这是正义问题。
而专利局这两年为了提高审查员的工作质量,又采用各种考核机制,不能来者不拒,必须驳回一部分申请。但是依照专利法,申请被驳回后,申请人也有权提出复审。而如果复审又认为申请合格,就会影响那位审查员的考核。在考核机制的逼迫下,审查员必须挑出几个申请人来当敌人,那他肯定会挑软柿子。从名字上判断,羊尾巴村李二狗,很可能没钱、没精力提出复审,驳回他的风险最小。而院士不差钱、有大律师保驾,提出复审不在话下。如果复审合格了,肯定影响审查员考核;如果不合格,那么凭院士的巨大能量,打个电话就能让专利局恶心半年。所以,专利局加强考核,反而更加逼迫审查员以貌取人,破坏审查公平性。
古人早就明白这个道理,所以科举考试要“糊名”,就是把考生姓名盖起来,不让考官看到。现在的高考制度也是这样的。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办法,专利局竟然不知道。这其实就是寄望于审查员的素质了。问题是:有那么多各行各业各级干部都因为渎职被查处了,难道审查员的素质比各级干部还高吗?专利局这么纯洁?
专利局还有一系列“中国特色”操作,比如“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评选、“年度国家重大创新项目”评选、“年度百件优秀中国专利”、“中国专利优秀奖”(已经评了 22 届)、“专利新产品”评选、“知识产权创新奖”评选。这些评选完全背离了专利的本质:专利的意义在市场,和评选有什么关系?这些评选虽然在社会上没什么知名度,专利局内部肯定知道的。那么,审查员遇到评选优胜单位时,会不会更加“以貌取人”呢?或者,会不会有领导为了打造典型,影响审查员呢?
我们敬爱的专利局还有个更令人叫绝的“操作”:叫审查员直接到评选优胜单位去,建立亲密の关系!这样的审查员,如果宣称自己不会以貌取人,我建议有关部门直接提拔他当法官——实在太正直了!对了,下图里的“多方共赢”到底什么意思?
专利是鼓励创新、保护创新的制度。如果专利局把申请信息给审查员看,给他们以貌取人的便利,又用评选、实践诱导他们以貌取人,用考核逼迫他们以貌取人,那审查员就一定会以貌取人。这样下去,将来申请专利也要请“牛人”挂名,狐假虎威。
呜呼,我竟无话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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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专利。。。花钱就能办
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