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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完成的任务,如何防止被卸磨杀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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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程序匠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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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pping.w| | 2009-8-28 10: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中国特色 国人特色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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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wuyi| | 2009-8-28 10:10 | 只看该作者
呵呵,我已经说了,具备这种能力的人,到一定程度,多数都会自己出来创业,当创业也是需要很多条件的,呵呵,条件不具备的时候忍耐一下也是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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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uPlayer| | 2009-8-28 10:22 | 只看该作者
1、做事拿薪水,对老板和员工这都是一个契约,中华民族确实应该多一点契约精神了
2、基本上没有哪个人可以做到“公司离开老子就不转了”,包括大老板和总工
3、提升自己的性价比,让老板看到你每天都在提高,如果他另找一个人,要培养数年才到你这步
4、建立自己的行业人脉,一定会起作用的,无论跳槽还是创业。

BTW:工程师之间也是人脉
比如我现在给我的一个客户介绍过一些做外包或合作的工程师,我把电工朋友介绍给客户老板,
电工朋友通过我的介绍有了活干,客户老板因为我能在自己的技术能力之外帮他而增加更多的合作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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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uPlayer| | 2009-8-28 10:24 | 只看该作者
黄芪,你就蹦达吧,估计也是秋后的蚂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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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_light| | 2009-8-28 10:34 | 只看该作者
害人之心不常有,防人之心时时挂。:shut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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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道热肠| | 2009-8-28 10:37 | 只看该作者
真要您走,留个后手也没用,还不如好聚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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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hunshui| | 2009-8-28 11:18 | 只看该作者
netjob说的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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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80527| | 2009-8-28 11:22 | 只看该作者
玩不过人家就不要玩,老老实实的做事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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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wuyi| | 2009-8-28 11:37 | 只看该作者
说这个话题,突然想起以前某一个同事的辞职报告,报告中的其它段章就不说了,但中间有一句话特别经典,特别搞笑,大意如下:**总,大家都说你喜欢卸磨杀驴,但我看来他们说的完全不对,你现在是典型的磨还没卸,驴就已经被你给杀了。。。

哈哈,我当时看到这个的时候,肚子都笑歪了,这哥们太有才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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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_light| | 2009-8-28 11:40 | 只看该作者
老叶工作的什么环境啊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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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uPlayer| | 2009-8-28 11:43 | 只看该作者
说这个话题,突然想起以前某一个同事的辞职报告,报告中的其它段章就不说了,但中间有一句话特别经典,特别搞笑,大意如下:**总,大家都说你喜欢卸磨杀驴,但我看来他们说的完全不对,你现在是典型的磨还没卸,驴就已经被你给杀了。。。

哈哈,我当时看到这个的时候,肚子都笑歪了,这哥们太有才拉。。。
yewuyi 发表于 2009-8-28 11:37


哈哈哈,确实有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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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来21IC| | 2009-8-28 11:48 | 只看该作者
你废九牛二虎之力完成的,别人就不能再搞?
归档算什么,现在都流行开源了....

能合得来就老实干活,合不来早点拉倒...
只要对方还有点道德,还是不耍小动作为好,散了也还能算个人脉。
要做小动作就早点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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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ozima| | 2009-8-28 12:40 | 只看该作者
曾被"卸磨杀驴"的漂过

不是这个行业,并答应BOSS不再从事那个行业.
我太单纯了,不过现在想想,离开那个行业也许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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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wuyi| | 2009-8-28 12:51 | 只看该作者
老叶工作的什么环境啊这是
john_light 发表于 2009-8-28 11:40


我这个环境不是正常人能呆的住,嘿嘿,首先要学好变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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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匠太|  楼主 | 2009-8-28 13:04 | 只看该作者
讨论的好,这个题目还学热很长时间。因为关系到每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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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菜鸟| | 2009-8-28 13:10 | 只看该作者
不过呢,
卸磨杀驴确实挺可恶。

“如果人家也按和你商定好的水平”十分准时的发放了薪水“,就算人家明天就叫您走人,您凭什么说人家”卸磨杀驴“?什么逻辑这是?”

这才叫不合逻辑。
首先,如果签了劳动合同,凭 ...
machunshui 发表于 2009-8-28 09:58


对于楼主,不幸是菜鸟的员工的话,俺赔他合同期内约定的1-2个月薪水做为违约金,明天就请他走人,怎么不合逻辑,怎么不能叫他走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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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菜鸟| | 2009-8-28 13:13 | 只看该作者
to 9L:有这等能耐,还打哪门子工啊。
HWM 发表于 2009-8-28 09:37


仅有9L描述的那些,离创业的基本条件还远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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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x007007| | 2009-8-28 14:12 | 只看该作者
这样个工作环境 做不出什么好东西来

我觉得一个好的东西 要有第一版本 第二版本 第N版本才是最好的(稳定性、性价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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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80527| | 2009-8-28 14:18 | 只看该作者
先期没规划好,后面还要兼容前面的,痛苦死了,要不断打补丁,改到世界末日都还那破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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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hunshui| | 2009-8-28 14:2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achunshui 于 2009-8-28 14:26 编辑

"对于楼主,不幸是菜鸟的员工的话,俺赔他合同期内约定的1-2个月薪水做为违约金,明天就请他走人,怎么不合逻辑,怎么不能叫他走人了?"

肯定合法。

要这么说,对这样的老板,
电工完全有项目做到一半,一个不高兴走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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